海口廉租房补贴算法有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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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8:21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8月10日讯 (记者卓上雄)经进一步修改,今年6月已获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海口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实施细则》,日前正式出台并将于近期公布实施。据了解,跟送审稿不同的是,已正式出台的上述《细则》对少许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这是记者今天从海口市有关部门获悉的。 划定“普通住房”范围
据介绍,海口市所指的租赁住房补贴,是指由市、区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该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符合条件的普通住房,解决其家庭住房困难的行为。送审稿中没有对其中的“普通住房”作出解释,已正式出台的《细则》对此进行了明确:普通住房,包括一般装修标准的砖木结构平房、混合结构楼房、钢砼结构楼房,不包括别墅。 补贴标准分三种情况 原送审稿规定,租赁住房补贴的金额只有一种算法,即按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平方米的住房保障面积为基数,并按海口规定的当年同类结构房屋公有住房每平方米标准租金的1.8倍计算。 经作修改,正式出台的《细则》相关规定为:租赁住房补贴的金额,按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平方米的住房保障面积为基数,并按租赁住房相应结构房屋的租金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具体为:砖木结构房屋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月补贴1.8元;混合结构房屋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月补贴3.8元;钢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月补贴4.5元。 申请补贴的几个条件 据《细则》,同时具备如下条件的海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可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区房产主管部门提出租赁住房补贴申请: (一)具有海口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且至少有一人取得海口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含3年)以上;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海口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特困户家庭,或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低保家庭。 (二)家庭人均住房套内建筑面积低于5平方米(含5平方米)以下的;或现居住房屋经鉴定属危房(含居住自有危房、租住国家直管公房、租住所处单位住房);没有住房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