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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暂未发放狩猎证 申请者须无犯罪前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9:09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 (南方日报记者 李慧燕 通讯员 王明珠) 花4万美元可以举枪射杀一头野牦牛,1万美元能猎获一头盘羊……8月13日将在成都首次拍卖野生动物狩猎额度(本报昨日A15版曾作报道)的消息,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广州市林业部门获悉,广东曾于2002年开始至2004年12月31日在全省禁猎野生鸟类。虽然禁猎期已结束一年多,但到目前为止,广东尚未发放一个狩猎证。
但民间一个经政府批准成立的“护农狩猎委员会”目前正在组建当中,据透露,该委员会今年将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狩猎证。

  广东曾发放近百个狩猎证

  据了解,目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持有狩猎证,并按照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

  据广东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办有关人士介绍,广东曾在上世纪90年代末,发放过近百个捕猎证,当时是为了科研的需要,将捕猎的范围圈在江门市上川岛,捕猎的对象是猕猴。然而自发放捕猎证后,猎手们却未能狩猎到猕猴,近百个捕猎证也就作废了。此后,广东再也没有发放过一张狩猎证。

  禁猎期已过却未有人申请

  为何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发放一张狩猎证呢?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向记者解释,虽然禁猎野生鸟类的时期已过,但对于该地区是否适合狩猎还需一定条件,如要获得一个狩猎证,必须由当地政府部门根据本地区野生动物资源状况确定本地区的狩猎区,以及野生动物种类、猎捕限额等等,同时将这些情况上报给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而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还要组织专家对该狩猎区进行调查、论证后方可发证。然而,到目前为止,林业部门还未接到一个申请单。

  今年争取申请首张狩猎证

  近几年位于粤东地区的山区,由于野猪猖獗,给当地庄稼带来严重伤害。而野猪是国家颁布的“三有”(有益、有经济价值、有科研价值)保护动物,不得随意捕杀。

  一方面是野猪受到法律保护,另一方面村民又遭到现实的安全威胁和经济损失,这尴尬局面一度摆在林业部门面前。昨日记者获悉,这种困境有望得到解决,由民间组织的“护农狩猎委员会”经省林业局、民政厅的批准已成立。目前正在组建当中,今年将争取向林业部门申请狩猎证。

  狩猎入会须无犯罪前科

  “护农狩猎委员会”组委会成员之一尹军向记者透露,该委员会成员主要狩猎的对象是破坏农作物的野生动物,首先是非保护的野生动物。如果野猪对农作物造成很大影响,他们也将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狩猎。该委员会正在准备申请两个场地作为会员的狩猎场,场址暂时不便透露。要成为会员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没有犯罪前科;二是须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狩猎规定。对于狩猎枪支的来源问题,尹军称,该委员会将组织统一报给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按计划到工厂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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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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