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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企业打算注册三光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9:5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据《现代金报》报道,9日,杭州市某商标事务所的马经理跟往常一样打开了商标监控软件,可是监控却让马经理大吃了一惊。马经理表示:“我每天早上都要看一下哪些商标出了公告,这些公告是不是与我的客户单位有关联,结果没想到我一眼就看到了‘三光’这样的商标,并且是一家日本公司申请注册的,我一看距离公告截止日期只有19天了。我想只要是清楚那段历史的中国人都会对‘三光’这一字眼十分敏感。”

  根据马经理的查询,福见产业株式会社在2004年1月2日申请注册“三光”这一商标,并于2006年5月28日获得公告。马经理表示:如果在三个月的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那么这个日本公司将于2006年8月28日获证。日本企业竟然把‘三光’一词在‘人用药、药物饮料、医用营养品’申请为商标,欲在中国境内推广使用。他表示,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六项规定:‘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无论从哪一条看,商标局都不应该核准‘三光’商标的申请。”马经理表示,当天,该所已收集资料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自己的异议书。

  记者也在国家商标局发布的商标公告2006年第20期总第1025期第113页中发现了这一“三光”商标的公告,公告显示,初审日期为2006年5月28日,公告结束期为2006年8月28日。该商标的使用商品范围是:人用药、药物饮料、医用营养品及医药制剂。

  记者当天致电代理该商标的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该公司表示,“客户有要求,我们也没有办法。因为这一商标在中国是没有的,所以客户可能认为就能注册,我想这并不违反商标法,否则国家商标局也不会予以批准。我们在当初接下代理的时候也并不清楚对方目的,就这样报上去了。”

  中国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认为,单就“三光”这一字眼来说可能还不至于让人第一印象就向“三光政策”靠拢,而现在这一注册企业是日本的一家公司,所以可能有些人会在情感上就接受不了,但是如果是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公司注册的呢?所以说“三光”这一词还可以从另外的角度去理解。对于商标事务所提出异议这一做法,这位负责人表示这完全可以,异议任何人都可以提。

  就此事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记者将事件大致表述后,接受随机采访的市民都表示不能接受。据《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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