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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80万农民“农转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1:41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新华网广州8月10日电 王道斌张祥 广东280万被征地农民将全部老有所养,到龄可领“退休金”!记者昨日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已经向各地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必须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障范围。

  据《信息时报》报道,此外,此次出台的规定还具备低缴费门槛,农民个人只出“小头”的特点。在缴费构成上,体现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的“三方责任”
,集体补助占30%左右,政府扶持占40%,农民个人缴纳其余的30%左右。虽然缴费不高,但他们的相关待遇却可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增长。为了解决“实账运行”中资金可能受通胀及经济发展水平变化造成的影响,由政府按一定比例出资建立“风险基金”,使养老待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而对年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有些地方(如广州)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缴费参保,从而获得较高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鼓励各地对这部分群体不实行养老保险政策,而采取措施将其直接纳入到社会福利制度中,发放老年生活补贴,个人无需缴费,当然,其待遇也相对较低。

  据透露,目前深圳、东莞、珠海、中山、佛山、广州等已实施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至去年底,全省被征地农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约78万,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有23万人,人均养老金在100~500元左右。近期,省劳动保障厅将选择5个县(市)进行试点,以点带面,确保全省12月底前全面落实有关工作。

  符合政策对象为:城市规划区内(含县城、镇政府所在地),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农用地成为城市居民的人员;城市规划区外,经依法批准征收或征用土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人均耕地面积的1/3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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