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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狩猎收入主要用于保护和补偿周边群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1:56 中国网

  2006年8月11日上午,国家林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司副司长王伟介绍中国首次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的情况。副司长王伟说,我国将建立和逐步完善狩猎收益分配制度,确保狩猎收入主要用于保护和补偿周边群众。

  他说,为确保国际狩猎有利于野生动物保护,原林业部就严格规定了狩猎收入主要用于野生动物保护的原则,各地林业部门也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了收益使用制度,确
保上述资金主要用于基层保护工作和补助当地群众,实现社区共管。以青海省都兰国际狩猎场为例,该区域岩羊总数约2万头,每年用于国际狩猎的数量仅几十头,狩猎收入约20-30万美元,其中相当一部分补助给周边牧民,每户增加年收入在2000-3000元之间,由此使牧民了解到野生动物的价值,改变了对野生动物的传统观念,自觉摒弃了任意猎杀的习俗,还主动为野生岩羊预留草场和抵制盗猎,形成了社区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国国际狩猎的野生动物大多分布于牧区,且相互交错、重叠,不兼顾牧民利益,就难以有效保护好野生动物。

  他认为,我国国际狩猎活动在摸索中起步,在规范中发展,20多年的实践初步证明,开展国际狩猎对当地的野生动物保护已经产生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当地政府和周边群众也从中受益,进而推动了当地政府和群众对保护事业的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保护,实现了保护和经济效益双增长的良好局面。(胡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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