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女司机丢财失色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2:27 新闻晚报 | |||||||||
□通讯员 吴红兰 记者 李胜南 晚报讯 一开黑车的女司机在载客途中遇暴徒,被歹徒强暴又被抢走手机和现金。昨天,嘉定法院对该起抢劫、强奸犯罪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程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3000元。 邱女士买了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专门从事黑车生意。去年12月13日19时许,程女士照常驾车拉生意,见一外地男子向她招手,该男子上车,对她说要到南翔镇,当车子行驶到
劫财又劫色的暴徒姓程,年仅24岁,是一名江西来沪打工人员。去年12月18日,程某拿着抢来的诺基亚手机来到了一家手机店,换了200元现金。今年3月22日,公安人员出现在他的面前。原来,由于程某在手机店出售手机时使用了该手机,公安人员通过技侦技术很快查到了这家手机店,并通过查阅店主的登记簿很快找到了程某。经过被害人邱某和手机店主的指认,程某知道抵赖已经无济于事,很快供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今年6月27日,公诉机关以被告人程某犯强奸罪、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方法强奸妇女,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抢劫罪,应予数罪并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