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高4层造价20余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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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2:54 江南都市报 | |||||||||
局长称私宅系1998年任乡党委书记时所建有关部门已着手了解此事 余局长的私宅附近站满了围观的群众。 本报上饶讯记者夏昊、艾世民摄影报道:5日本报以《刮坏3块瓷砖要赔2000元?》为题,报道了广丰县一货车 主因为反光镜上的螺丝钉刮坏了县建设局局长余某家的外墙瓷砖
余局长称私宅连装修花20多万元 10日下午4时许,记者再次来到余局长的私宅时,看到现场围满了看房子刮痕的群众。当记者想进入房内看装修情 况时,余局长表示“群众太多,等过几天再来看。” 余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房建于1998年,当时他还没有担任广丰县建设局局长一职,而是担任广丰县吴 村乡的党委书记。房子占地面积70多平方米,4层楼高,总建筑面积300多平方米。建成后只装修了两层,包括装修造价 大约花了20多万元。 对于交警部门声称鉴定费需要2000元一事,余局长表示不知情,他告诉记者,他对赔偿问题没有什么要求,他只 希望交警部门能调解好此事。 鉴定方称:“鉴定是免费的!” 上饶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邱鲁军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7月21日下午,他们受广丰县交警大队的委托,派了 一名副站长和一名工程师到事故现场察看,并作出了“货运汽车撞墙事故安全性意见”。鉴定人员在现场察看时发现3块瓷砖 断裂,当时凭经验判断,“因外力撞击,对底层东山墙(承重墙)墙体的内在结构承重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程度不是 很深。因为是简易鉴定程序,所以他们没有提出收费要求。 上饶市纪委已赴广丰县了解此事 广丰县纪委江书记通过电话告诉记者,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此事十分重视。他们已经要求余局长 出示房产证等相关材料,了解房子的真正价值。此外上饶市纪委也到广丰县了解此事。 房子的真正价值是否如余局长所说的造价20余万元呢?您对此事的看法如何,本报公布热线电话(1397930 1505,13803505111)。希望您参与此事的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