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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众气象拟列入地方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5:01 北京晚报

  本报上海记者站专电(记者卞军)上海市正考虑将公众气象服务列入地方法规中。这份《气象法》实施办法(草案)提出,上海的气象服务将更精细化、及时化。今后,局部地区有时有雨、有雾等类似字样将退出气象预报。根据这份草案,今年年内,上海气象预报将具体到每个方位、每个区县。气象部门将提供分时段、分区域的气象信息,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一旦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应当在15分钟内播发。X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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