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有资格的检察官每年至少办两件刑事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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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9:56 新华网 | |||||||||
新华网石家庄8月11日电(杨守勇、肖俊林)为使每一位检察官都具备办案的本领,河北省检察院日前规定,每一位具有检察员、助理检察员法律职务的人员,每年至少办理两件刑事案件并出庭公诉。 河北省检察院机关有170多名具有检察员、助理检察员法律职务的检察官,但真正办过案出过庭的人员不过三分之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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