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曾父母离婚后他开始偷窃剁指戒偷可惜终未回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1:02 新文化报

  本报吉林讯(记者 彭洪升) 昨日上午,在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通江派出所的民警押来了一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他姓姜,今年刚16岁。

  他说,父母离婚后他开始辍学。跟大孩子一起混,他偷走了惟一的亲人三姑家的钱。为了戒偷,他剁下了自己的手指。然而,这没能阻止他继续盗窃。民警说,他在这几年间盗窃次数已难核实,涉案金额近万元。他作案后,就买衣服、吃饭、上网、见网友。

  昨天,他向记者讲述了他的成长经历。

  “你被抓后父母知道吗?”“不要提我的父母……9年前,他们因为感情不和离婚了,之后我爸不知道哪去了,我跟我妈一起住,可是她也离开了我。后来我不上学了。我没办法,只能投奔我三姑,然后在永吉县一家饭店做学徒,一个月赚50元钱。那时候,苦活、累活干的多了。我想告诉全天下的父母,要是为了孩子,就不要离婚!”

  记者注意到,他的左手小手指已经残缺,右臂还有一处被烟头烫的伤疤。“这些伤是怎么弄的?”“为了戒偷,可终究是没有戒掉。”“第一次偷是什么时候?”小姜说,“那是2001年。在那之前我住在三姑家,和很多大孩子一起混,抽烟、喝酒。每个月50元钱根本不够花。有一天,我发现了三姑放钱的地方,就偷出了几百元钱。以后,又偷过几次。后来三姑知道了,她都气病了。我从三姑家跑出来,觉得对不起惟一的亲人。我发了重誓,用菜刀将左手的小手指砍断。”

  随后,他离开姑姑家,来到吉林市。“之后你都做了什么?”“什么都干过,当学徒工,洗过车,擦过鞋,到工地干体力活。我这5年多,换了50多个工作。”“听说有一家饭店曾想提你做前厅经理。”“我混的时间长了,会来事。后来挺多老板都挺信任我,偷那个饭店是因为那天我正好看见了保险柜的钥匙。偷别的地方也都是这样,获得信任后,就留意放钱的地方,趁没人注意,就把钱偷走,然后离开那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