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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免疫不办“狗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2:22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8月11日讯(记者 黄强 实习生陈涛)今天,来自我市公共卫生、动物防疫等方面的专家参加了市人大组织的养犬管理座谈会。会上,专家们强调了为犬进行强制免疫的必要性,并建议在养犬管理条例中写入相应条款:对没有经过免疫的犬类不予登记注册。

  犬不免疫不办手续

  根据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规定:养犬人应当在取得犬后十日内携犬到公安和兽医部门共同指定地点办理养犬登记手续,按照动物防疫的有关规定对犬进行检疫、免疫,领取免疫标识。济南畜牧兽医站有关专家认为,这种先要求养犬人办理养犬手续,再对犬进行检疫、免疫的做法,还没有充分体现强制免疫的必要性,不如将检疫、免疫放在登记手续前面,并建议凡是没有进行检疫、免疫的犬类不能进行登记。

  宠物医院免疫尚需规范

  时下,不少宠物医院都有检疫、免疫的业务。但宠物医院是否有为犬打疫苗的资质、免疫质量如何等问题也常常被市民质疑。

  到会专家提出,疫苗是特殊商品,只有在有资质的县(市)、区或以上级别的兽医站才可接种。严格来讲,宠物医院只能诊断、治疗一般的疾病,在其职责范围内没有防疫一项,不能用生物制品(如疫苗)对传染病进行预防。

  对此,专家提出条例中可做出限定,由相关部门对宠物医院进行检疫、免疫业务进行资质认证,或对其进行指定,没有获得认证或指定的宠物医院则不能从事检疫、免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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