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惯偷盗窃24起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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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3:1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通讯员王悦)曾因盗窃罪被判3年的黑龙江人姜某在刑满释放不到两个月,又伙同两个老乡张某和郑某盗窃。近日,姜某等3人分别被丰台法院判处14年到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1年11月,姜某出狱2个月后就在上海浦东新区入室盗窃现金5600元。2002年3月15日,姜某又入室盗窃5700元现金。随后,姜某转战来到北京,结识了曾因盗窃被判刑2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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