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员工挪客户5787万炒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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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3:22 京华时报 | |||||||||
造成331.8万损失一审被判8年 据新华社电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友谊东路证券营业部原总经理助理雍文,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客户资金5787.2万元用于炒股,导致331.8万元不能归还。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挪用资金罪,一审判处雍文有期徒刑8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2月19日,雍文利用“崔社社”的身份证在国信证券西安营业部开设9182账户。之后,雍文利用9182账户进行股票买卖并出现亏损。为了弥补损失,雍文从同年6月25日开始,利用他负责营业部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之便,通过使用营业部证券交易系统数据库的密码,直接修改客户资金账户的资料,挪用公司客户交易保证金。 2005年7月底,雍文又开始直接修改交易系统数据库资料,将营业部有关客户的国债虚增至9182账户后卖出,并将所收资金用于购买股票。从2004年6月至2005年10月,雍文采取同样手段,先后13次给9182账户虚增资金3172.1万元;先后7次挪用国债卖出获取资金2615.1万元,共计挪用公款5787.2万元。 2005年10月17日,雍文全部卖出9182账户的托管证券,以偿还被其挪用的款项,给国信证券西安友谊东路营业部造成382.2万元损失。同年10月18日,雍文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