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培训不合格 当年不得提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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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4:4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记者张强) 记者昨日获悉,省委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四川省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规定,我省所有干部均为干部教育培训对象,干部必须服从组织调训。干部培训考核结果要进入干部档案,与干部的考核、评选先进、提拔任用等结合起来。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调训,或参加培训未达到规定要求、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当年不得评为优秀、先进和提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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