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争位子伤人 全班联名求轻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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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5:13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于洋罗蒙)3月17日晚上,为了争抢上网的座位,重大表演系男生张鹏(化名)邀约“兄弟伙”到网吧帮忙,双方混战中,张鹏刺伤对方两人背部。昨日,张鹏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 庭审中,被告人张鹏对公诉方指控的故意伤人事实均表示无异议。检方出示了张鹏学校出具的平时表现证明和他的同班同学的联名签名信,证明张鹏平时表现优异,请求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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