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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婴儿”不可能瞒爱妻一辈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5:22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田永丽实习记者解晨红)昨日本报刊登了宝鸡市一男子因女儿降生后不幸夭折,怕妻子伤心,想抱养一个女婴来替代的消息后,许多读者打来电话,在对李军(化名)爱妻子的一片深情表示感动的同时,也希望告诉他:隐瞒,毕竟不能掩盖抱养事实,趁年轻,告诉妻子实情,一起面对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读者建议:养个自己的孩子

  昨日,数十名读者打来电话,对李军想抱养婴儿的事情予以关注。一位姓谭的女士说,李军独自承受着失去亲生女儿的痛苦,却那么希望能给妻子圆一个完美的梦,这份情义令她很感动,她衷心祝福李军一家生活幸福美满。

  一位在西安做小生意的宋先生说,他也是宝鸡人,而且有过和李军类似的经历,他和妻子也曾因妻子多次流产而有过抱养孩子的念头,但他们考虑再三后还是决定养一个自己的孩子。他想给李军说,想瞒着妻子抱养孩子,还要瞒一辈子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有一天妻子知道孩子不是亲生的话,对她的打击可能更甚于现在女儿的夭折。

  他建议把实情告诉妻子,过一两年妻子就会淡忘,再生养自己的孩子,应该比较好。

  收养婴儿达不到条件

  瞒妻丈夫表示再想想

  记者了解到,如果李军想收养婴儿,可能有些条件还达不到。《收养法》要求收养人应年满35周岁,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这两个条件直接制约了他想瞒着妻子收养的行为,抱养个“替代婴儿”显然不太可能。法律还要求在不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以被收养的孩子仅限于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当记者把读者的反馈以及法律条文告诉李军时,他似乎没有想到事情这么复杂:“这么一说,我想收养孩子,自己的条件还不够,也没法抱养一个符合自己标准的婴儿了。”他说自己也考虑了很多,一些利弊关系他也想了很久,但他实在害怕让妻子承受痛苦。他表示自己再想一想,想一个合适的理由,不伤害妻子,让妻子明白他的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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