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向社会全面开放学校体育场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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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6: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舒涓 通讯员陈建族) 从本月开始,全国将开展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广州市越秀区、荔湾区日前已被授予“第一批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区”,试点学校每年可获得不少于2万元经费补贴,要确保公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全天向社会开放;有条件的学校,保证每天早晚开放,供居民进行晨晚练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从体彩公益金拨专项资金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日前在上海联合召开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会议,会上决定,开放工作试点从本月开始,每一个试点区试点周期为两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每年确定一批试点区,滚动推进试点工作。本次命名广州市越秀区、荔湾区等12个区、市为第一批“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区”。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已联合成立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全国的开放工作试点,对开放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和部署。国家体育总局每年将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一定资金用于试点工作;各省(区、市)体育局、教育厅(教委)也将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开放工作。根据学校的实际,在试点期间一次性对试点学校资助不低于2万元的全民健身器材、小篮板和室外乒乓球台,协助学校完善开放条件。各试点区原则上每年对试点学校给予不少于2万元经费补贴,并协调税务、工商、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明确开放中校园安全、校园管理、校园秩序、场馆使用损耗等相关责任,协调处理开放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将鼓励退役运动员去管理 据悉,广州市开放学校体育设施分三步走:第一步试点开放,2001年上半年开放5%~10%;第二步逐步开放,2001年下半年至2003年开放30%~50%;第三步全面开放,2004年底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全部向社会开放。目前全市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1012所)全部向社会开放了体育设施。据悉,接下来广州将探索引入社区管理、鼓励退役运动员参与管理等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