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组认定高莺莺自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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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7:14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贾云勇)10日,襄樊一位内部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高莺莺案专案组核查工作基本结束,核查结果确认老河口市宝石宾馆服务员高莺莺系跳楼自杀身亡,同时,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比对多人取样,确认只有高天虎的与高莺莺内裤精斑相同。据悉,下周襄樊方面将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 2002年3月15日晚,宝石宾馆19岁的女服务员高莺莺死亡,事后老河口警方认
这位知情人士透露,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专案组认为有足够有力的证据表明高莺莺是跳楼自杀。这位知情人士所透露的内容,未经高莺莺专案组的认定。 据称,在召开新闻发布会之前,专案组不接受媒体采访。 知情人士透露说,专案组在高家人的见证下对高莺莺的遗物进行了搜查,提取到一张方格信纸,纸上只有一行字:我是要死的人了。经过专家将之与高莺莺的笔迹进行比较,确认这句话是高莺莺所写。 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高莺莺的叔叔高天成和高天有,二人均称,专案组对高天虎旧居的搜查共进行了两次,但都没有通知他们,更没有经他们见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