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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杀以“保护”之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7: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四问拍卖野生动物猎捕权之举

  近两天,国家林业局有关人士披露了一则消息,一石激起千层浪———受国家林业局委托的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将于13日在成都举槌拍卖。中心意思,是允许通过拍卖获得打猎权的个别人,猎捕个别区域的个别野生动物物种中的“老弱病残”者。此举一经报道,各种质疑和责难的声音此起彼伏。11日,国家林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野生动植物保护
司有关负责人出面作出解

  释,但仍有几点疑问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疑问一非得靠枪维持“平衡”吗?

  有关负责人称:“合理的狩猎活动有利于野生动物保护。”理由是,在西部的一些地区,因为保护力度的加大,岩羊等动物种群成倍增加,使单位面积的载畜量超标,反而给本就吃不饱肚子的其他濒危野生动物的生存带来了麻烦。狩猎能人为地调节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这一观点认为,当物种种群达到一定的饱和量,高出环境容载的时候,就要被淘汰一部分,以保护生态平衡。但是,为什么不能引进天敌,为什么不能靠大自然的力量重新调整求得平衡?

  “在顶级野生动物物种数量下降的情况下,开展狩猎就是调控种群的一个很有效的办法。”有关负责人如此表示。杀一只二级、三级野生动物,自然要比养一只顶级野生动物并靠其影响下层生物链要容易得多。有生态学者认为,人为猎杀那些看上去“该死”了的野生动物,有悖生态伦理规范,侵犯动物福利,是一种典型的“人类中心主义”思维———那些老弱病残动物要死得“物有所值”,就由我们人类做主吧,如此可为你们同类的福祉做贡献。记者则担心,此举会不会导致多年来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受冲击?近两天,各个媒体对此情绪高涨的报道,一定程度上反映的就是不少公众惊愕、失望的心态———原来野生动物是可以打的!

  疑问二非得通过“变现”的方式吗?

  据称,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的目的就是要合理利用资源。当然,拍卖所得要用于保护动物。这让记者想起一个可作对比的例子:对藏羚羊的保护,多年来已经成为保护野生动物的典范。在缴获大量藏羚羊毛皮后,保护部门宁愿烧毁而不去出售、拍卖。这不仅仅是显示勇气和决心之举,更有避免培育用藏羚羊毛做的“沙图什”市场之深意。

  基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多为保护经费不足而无奈。过去由林业职工为了“平衡生态”而猎捕野生动物,现如今指标卖出去,既省力气又能得钱,何乐而不为?但保护野生动物是林业的使命,缺钱可以想别的办法,难道非得通过这种“短视”的方式?更何况,被允许猎杀的14种野生动物中,受国家保护的一类野生动物有3种,其余全都是二类保护动物。

  疑问三有必要培育狩猎市场吗?

  据介绍,有关方面正积极筹备成立中国国际狩猎俱乐部,与国际接轨,从而带动中国狩猎产业的发展。而拍卖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有利于国家对这一资源进行市场价值评估。记者认为,我国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远远没有达到不杀不行的“饱和”程度。这一领域被当作产业来开发,得不偿失。而狩猎这种所谓“高尚的户外运动”,实际上在我国就是一种与国人无关的“上流社会的野蛮游戏”。是否有必要培育狩猎野生动物的市场,应当三思而行。

  疑问四如何有效监管?

  “凭什么你花了钱就能打,我就不可以?当地人为了生存,打一只来卖为什么也不可以?”这是近日就这一焦点话题展开的讨论中,一个很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专家表示,具备国际狩猎代理资质的多为旅行社。“有限度狩猎”一旦成了旅游项目,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很容易变成“无限度滥杀”。而地方林业部门既然有了经济利益目标,当“保护”遭遇“产业”时,到底还有多少举动能不被金钱所冲击?又有谁能保证这个“限量版”的狩猎会完全遵守游戏规则?据新华社记者董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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