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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视点]让农民工获得更多法律援助的机 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7:5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路敏  

  本该拿到88072元的工伤赔偿,最终却以4.5万元“私了”,而这4.5万元又交了1.35万元的律师费。农民工杨政权说得实在,一怕时间拖长了对方赖账;二怕法院拘留了对方,自己更是拿不到一分钱。“二怕”背后藏着深深的无奈,却又是不折不扣的现实,更非杨政权一人之境遇。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又付不起律师费用,农民工往往轻
易不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其实,我国早在1994年就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组织。2003年9月1日起实施的《法律援助条例》中也明确指出,“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和医疗损害赔偿争议”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而且,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还特别强调,要把农民工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对象。

  我们也看到,各地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数量在持续增长。但是在现实中,仍然有很多人要么放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要么就像杨政权一样稀里糊涂地以高昂的酬金请个律师。问题出在哪里?

  首先,社会上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依然不到位。很多农民工法律知识欠缺,不了解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能、工作程序等等,甚至找不到机构所在的位置,因而不容易利用法律援助来维权。法律援助机构必须转变旧思维,变被动接受求助为主动提供援助,从办公室走出去,走到农民工中间去,为他们普及法律知识,让他们了解法律援助,让法律援助机构真正成为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时的“主心骨”。

  其次,一些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群众打官司不负责、不认真,有的甚至敷衍了事,其中原因,是法律援助所得的律师费过低。农民工怕有的律师不尽职、尽力,把有理的官司打输了,所以不敢去找法律援助机构,使法律援助机构的可信度大打折扣,农民工就是有再大的困难也不敢来找。

  笔者以为,“杨政权”们有此顾虑,确实是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如果上述两个问题真正解决好了,“杨政权”们也不会“病急乱投医”,他们也不会放弃法律的坚强支持选择“私了”。

  让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困难的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是实现公平和正义必不可少的途径。盼望着像杨政权这样困难的农民工,能够获得更多的法律援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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