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 甘肃立下军令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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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8:01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陈永君 为您报道经国务院授权,国家环保总局昨日与省政府在兰州签订了甘肃省“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甘肃省“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同时签订。副省长杨志明代表省政府签字,并就实现目标任务提出了四条具体措施。 到2010年年底,我省COD排放量总量目标控制在16.8万吨,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4万吨。其中,黄河流域COD排放量控制在13万吨,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3万吨。
杨志明在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上强调:一要以黄河甘肃段水污染和兰州、白银、金昌等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确保全省COD和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及黄河流域治污目标的完成;二要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坚决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排污企业;三要落实“淘汰关闭一批、改造一批、重点监管一批、限期治理一批”的要求,严格环境执法,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四要以市场机制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使全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走上市场化、产业化发展道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