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人作案54起涉罪16宗北京首例涉黑案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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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8:21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据据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记者李京华)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11日对一起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据法院介绍,此案是北京首例涉黑案。 11日,北京市二中院以被告人胡亚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3种罪,判处其二十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262万元;以胡亚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0种罪,判处其十九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262万元。
北京市二中院还分别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判处王续革等30名被告人三年零六个月至十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时,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程德龙三年有期徒刑;以赌博罪判处佟亚基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据介绍,这34名被告人中包括无业人员、农民、个体经营者、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员工、国家工作人员等。34人共作案54起,涉及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罪名16种。 法院查明:今年45岁的北京市顺六环停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亚东,曾因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与其弟胡亚风建立和发展了32人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于1996年至2005年间,陆续纠集刑满释放的王续革、田务臣、李明志、姚顺勇及何立新等数十人在北京市顺义地区有组织地以暴力、胁迫手段称霸一方,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故意伤害,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同时,胡亚东还以黑养商,通过贿赂、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他们的庇护和非法帮助下逃避法律制裁,支持组织违法犯罪活动。 李京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