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名镇长挪用公款1亿 赌博输掉9000万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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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8:21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詹高尔 朱香山 通讯员 庄薇) 8月10日,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原镇长李为民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一案,在东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近年来东莞市乃至广东省少见的乡镇领导干部腐败案。 李为民18岁参加工作,30岁时升任塘厦镇副镇长,40岁当上镇长。他的政治前途因为赌博拐进了歧途。李为民任塘厦镇副镇长、镇长期间,长期参与境外赌博,在2000年至2004
李为民还在同时担任塘厦镇外经办主任、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等职期间,先后以个人借款等名义,共52次挪用公款近1.1亿元;以“干股分红”的名义收受贿赂171万元;以“借用”的名义贪污土地使用权转让款10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