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国家林业局暂缓拍卖猎捕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9:12 大众网-大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11日上午表示,为了更有利于社会与舆论监督,完善拍卖条款,国家林业局决定暂缓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活动。

  曹清尧表示,至于何时再开展这项活动,要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完善内容和形式后择机进行。

  此前,受国家林业局委托,2006年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将于本月13日在成都举槌拍卖。计划拍卖猎杀动物包括盘羊、羚羊、岩羊、马鹿、矮岩羊、白唇鹿、北山羊等14个物种,范围涉及青海、陕西、新疆、宁夏、甘肃、湖南、内蒙古等省(区)。

  在这些地区的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具有相关部门手续的外国猎人可以猎杀指定种类和数量的野生动物。这是我国首次通过拍卖方式,对获批准的狩猎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猎捕权进行转让。此消息一经部分媒体披露,引起不小争议,焦点集中在此举是保护生态平衡还是破坏生态平衡。

  枪杀野生动物,以“保护”之名?

  国家林业局委托的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的消息披露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各种质疑和责难的声音此起彼伏。

  疑问一:非得靠猎枪?

  有关负责人称,“合理的狩猎活动有利于野生动物保护”。理由是在西部一些地区,岩羊等动物种群成倍增加,使单位面积的载畜量超标,狩猎能人为调节野生动物的数量。

  这一观点认为,当物种种群达到一定的饱和量,高出环境容载的时候,就要被淘汰一部分,以保护生态平衡。但是,为什么不能引进天敌,为什么不能靠大自然的力量重新调整求得平衡?

  更令人担心的是,此举使多年来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受冲击?近两天各个媒体对此情绪高涨的报道,一定程度上反映的就是不少公众惊愕、失望的心态———原来野生动物是可以打的!

  疑问二:非得“变现”?

  据称,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的目的就是要合理利用资源,要尽可能创造更多的价值。当然,拍卖所得要用于保护动物。

  这让记者想起一个可作对比的例子:对藏羚羊的保护。在缴获大量藏羚羊毛皮后,保护部门宁愿烧毁而不去出售、拍卖。这不仅仅是显示勇气和决心之举,更有避免培育用藏羚羊毛做的“沙图什”市场之深意。

  过去由林业职工为了“平衡生态”而猎捕野生动物,现如今指标卖出去,既省力气又能得钱,何乐而不为?但保护野生动物是林业的使命,缺钱可以想别的办法,难道非得通过这种“短视”的方式?更何况,被允许猎杀的14种野生动物中,受国家保护的一类野生动物有3种,其余全都是二类保护动物。

  疑问三:非要这样接轨?

  有说法认为,在国外,狩猎不仅是一种保护野生动物的有效手段,由此还能形成规模不小的产业。

  记者认为,我国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虽然得到了一定的恢复,但远远没有达到不杀不行的“饱和”程度。这一领域被当作产业来开发,得不偿失。而所谓狩猎这种“高尚的户外运动”,实际上在我国就是一种与国人无关的“上流社会的野蛮游戏”。是否有必要培育这样的市场,应当三思。

  疑问四:只允许有钱人?

  “凭什么你花了钱就能打,我就不可以?而当地人为了生存打一只来卖为什么也不可以?”这是近日就这一焦点话题展开的讨论中一个很有代表性的观点。据了解,允许猎杀的野生动物都有基本价格,一只盘羊为1万美元、岩羊2500美元、马鹿6000美元、藏原羚1500美元。

  专家表示,“有限度狩猎”一旦成旅游项目,在利益驱动下很容易变成“无限度滥杀”。而地方林业部门有了经济利益目标,当“保护”遭遇“产业”,还有多少举动能不被金钱冲击?又有谁能保证这个“限量版”的狩猎会完全遵守游戏规则?(据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