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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海归”博士有望获补贴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10:00 江南晚报

  本报讯昨天从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了解到,为使《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试行规定》尽快施行,相关细则制定正在酝酿之中。有关人士表示,此次制定的细则将比2002年制定的7个配套细则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

  这一“试行规定”进一步提升了政策待遇,对引进国内、海外高层次人才重新进行了界定。

  如引进两院院士,安家费由原来35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安家费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引进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博士生导师,安家费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由原来的“新引进的博士和博士后留学人才,3年内每月分别给予4000元和3000元的生活补贴”调整为“对在海外学习并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才,给予30万元的安家费,5年内每年给予4.8万元的生活补贴。”据了解,正在酝酿制定的8个细则,目前的文件名分别为《关于引进和用好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实施细则》、《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优秀人才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实施细则》、《市人才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市优秀人才贡献奖等奖项评选奖励办法》、《关于引进培训高技能人才的实施细则》、《关于为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托入学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的实施细则》、《关于鼓励博士后科研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关于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才发展资金的实施办法》。

  (朱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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