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手术后变弱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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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10:04 扬子晚报 |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法庭近日开庭审理了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42岁的云南妇女马美芬在经历了一次常见的妇科手术后,却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智商相当于5岁儿童。家属为此提出了224万多元的赔偿。 2004年1月,马美芬因“子宫内膜息肉样增生”到开远市人民医院进行“宫腔镜内膜电切手术”。手术开始2个小时后,马美芬突然出现呼吸心跳骤停的休克症状。经抢救马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在为马美芬提供医疗服务时,术前检查准备不足;心血管、电解质等相关检查和处理不够;麻醉记录不详尽。故作出一审判决:开远市人民医院赔偿马美芬医疗费等30余万元。这样的结果让马美芬的家人觉得难以接受。他们将索赔数额提高到224.9907万元,并上诉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者了解到,索赔数额里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护理费、后期康复治疗费等。(云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