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狩猎权争议中延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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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10:31 新闻晨报 | |||||||||
国家林业局前两日的新闻通气会还没预热完,昨天上午10时,林业局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曹清尧表示,原定于8月13日在成都举行的“2006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会将推迟。曹清尧解释说,推迟的原因是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完善拍卖形式和条款。但推迟后的具体时间表却没有透露。 8月7日,成都一家报纸刊登“2006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公告。列入拍
权威透露 我国野生动物狩猎20年只做不说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王伟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此次拍卖是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由过去的‘一事一批’改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形式来进行拍卖。这是改革的大方向,必须要这么做。” 既然拍卖是一项合法且正常的政府行为,为什么会引起公众的强烈质疑?对此,王伟解释说主要是出于两个原因:一是我国野生动物狩猎开展20多年来,一直没有公布出去,只是内部掌握,社会上了解少;二是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逐渐增强。因此拍卖公告公布后才引起广泛关注。 这一解释也得到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产业处处长曹良的认同,该协会是具有国际狩猎代理资质的4个机构之一,亦是已确认要参加此次野生动物拍卖额度的单位。 曹良告诉记者,国际狩猎代理机构的客户都在国外,因此没有在国内做过相关的市场推广,而且由于高昂的价格及枪支管理规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中国人申请参与中国野生动物狩猎。 已接待国际猎人千余人次进账3639万美元 在新闻发布会上,王伟透露,从1985年开始国际狩猎,到2005年底,我国共接待国际猎人1101人次,狩猎野生动物总数1347头(只),狩猎收入3639万美元。 王伟还对这些收入的分配作了详解。他说,国家所收取的只是资源管理费,一级保护动物按照6%,二级动物按照4%,还有猎物费,全部用于保护。此外,狩猎的综合服务费15%由中介代理机构留下,如果外方有代理机构,可能还有15%,即综合服务费30%可能由中介代理机构拿走。剩余部分交给猎场所在地和留在省里做野生动物保护费用。 记者从国家林业局了解到,1997年,国家林业局根据国际惯例为野生动物狩猎定价,当时参照了国外同种野生动物狩猎价格,并吸取了蒙古和俄罗斯的经验。王伟说,这次拍卖的定价就是根据这一标准执行的,这一定价9年来一直没有变化。采用拍卖的市场手段来调整价格杠杆,通过公平竞争,价格肯定会提高,从而增加政府收入,充实野生动物保护的资金。王伟举例说,在我国,狩猎一只盘羊的猎物费只有2万美元多一点,而在美国一只盘羊可以达到29万美元。 性质区别 国外狩猎权拍卖为宣传,中国为获合理市场价格 据记者了解,一些发达国家为了平衡物种也对野生动物采取有控制的猎杀,但国外政府很少采取狩猎额度拍卖的方式。据曹良介绍,国际上虽也有狩猎权的拍卖,但其拍卖和中国即将举行的拍卖性质不同,法律依据不同,目的也不同。他进一步解释,国家林业局拍卖野生动物狩猎额度是依据《行政许可法》,通过市场手段寻求一个合理的狩猎价格。国外的狩猎权拍卖一般是由狩猎场举办,直接针对狩猎者个人,不是政府行为,举行拍卖主要是为了宣传和炒作,而不是为了获得合理的市场价格。 另据新华社报道,有生态学者认为,人为猎杀那些看上去“该死”的野生动物,有悖生态伦理规范,侵犯动物福利,是一种典型的“人类中心主义”思维。他们还担心,此举会引发社会公众的信任危机,以致多年来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受冲击。近两天媒体对此情绪高涨的报道,一定程度上反映的就是不少公众惊愕和失望的心态。 各界反映 公众对野生动物狩猎仍质疑不断 在国家林业局举行的三次新闻记者会之后,记者在网络论坛上发现,对拍卖野生动物狩猎额度的质疑声仍然不断。 一位署名“可是”的网友认为,当强制性的“保护”和市场化的“产业”相遇时,很少有不被金钱所击垮的。在《信息时报》上撰文的高君波认为,“狩猎换美元”的事实说明,林业部门可以不征求社会意见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这种行为实质上是把部门或个人的意志当法律,是异化的公权私用。 另外,记者调查发现,在国内4家具有国际狩猎代理资质的机构中,两家和国家林业局关系密切。其中中国森林国际旅行社由当时的林业部于1994年投资设立,现为中国林业国际合作集团公司的全资企业;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成立于1983年,行政上受国家林业局领导,办公地点就在国家林业局大楼里。 新闻背景>>> 各界关注野生动物狩猎权拍卖 8月7日,成都媒体刊登了“2006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公告。 8月9日,国家林业局召开临时新闻通气会澄清,参加竞买者仅限国际狩猎代理机构和国际狩猎活动组织机构,是指竞拍单位需要取得国际狩猎代理资质,并非只对外国人。 8月10日,国家林业局再次召开新闻通气会,新闻发言人强调,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是首次市场化的探索,符合《行政许可法》。 8月11日,国家林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推迟进行“2006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会。 新闻延伸 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3大疑问 据新华社报道受国家林业局委托的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将举槌拍卖。中心意思,是允许通过拍卖获得打猎权的个别人,猎捕个别区域的个别野生动物物种中的“老弱病残”者。此举一经媒体报道,立刻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11日,国家林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野生动植物保护司有关负责人出面作出解释,但仍有几点疑问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疑问1 调控种群非要用枪杀生? 有关负责人称,“合理的狩猎活动有利于野生动物保护”。理由是在西部的一些地区,因为保护力度的加大,岩羊等动物种群成倍增加,狩猎能人为地调节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 此观点认为,当物种种群高出环境容载时就要被淘汰一部分,以保护生态平衡。但为什么不能引进天敌,为什么不能靠大自然的力量重新调整求得平衡? “在顶级野生动物物种数量下降的情况下,开展狩猎就是调控种群的一个很有效的办法。”有关负责人如此表示。杀一只受国家保护的二级、三级野生动物,自然要比养一只顶级野生动物并靠其影响下层生物链要容易得多。 疑问2 卖指标猎杀野生动物是否短视? 据称,生物都有生老病死,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的目的就是要合理利用资源,要尽可能创造更多的价值。当然,拍卖所得要用于保护动物。 记者多年采访林业,深知基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多为保护经费不足而无奈。过去由林业职工为了“平衡生态”而猎捕野生动物,现如今指标卖出去,既省力气又能得钱,何乐而不为?但保护野生动物是林业的使命,缺钱可以想别的办法,难道非得通过这种“短视”的方式?更何况,被允许猎杀的14种野生动物中,受国家保护的一类野生动物有3种,其余全都是二类保护动物。 疑问3 培育狩猎“高尚户外运动”有无必要? 有说法认为,在国外狩猎不仅是一种保护野生动物的有效手段,由此形成的狩猎产品和狩猎服务,还构成了一个规模不小的产业。在美国的狩猎文化用品商店,消费者不仅可以买到野生动物题材的油画、雕塑和雕刻,还能买到鹿角形的蜡烛台等多种精美工艺品。对狩猎者而言,狩猎不仅是一种娱乐活动,还是一种文化体验。 据介绍,有关方面还正积极筹备成立中国国际狩猎俱乐部,与国际接轨,从而带动中国狩猎产业的发展。而拍卖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有利于国家对这一资源进行市场价值评估。 记者认为,我国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还远没有达到不杀不行的“饱和”程度。而所谓狩猎这种“高尚的户外运动”,实际上在我国就是一种与国人无关的“上流社会的野蛮游戏”。是否有必要培育狩猎野生动物的市场,应当三思而行。 杨育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