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涉黑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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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10:31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1日对一起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据法院介绍,此案是北京首例涉黑案。 今年45岁的北京市顺六环停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亚东,曾因犯罪被判刑,
二中院还分别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判处王续革等30名被告人3年6个月至18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时,对另外两名涉案犯,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程德龙3年有期徒刑;以赌博罪判处佟亚基1年6个月有期徒刑。 据介绍,这34名被告人中包括无业人员、农民、个体经营者、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员工、国家工作人员等。其中,年龄最大的54岁,最小的18岁,9人系累犯。34人共作案54起,涉及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罪名16种。 法院查明:这个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长期在北京市顺义地区有组织地以暴力、胁迫手段称霸一方,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故意伤害,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经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行贿,包庇,窝藏,帮助毁灭证据,赌博,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同时,胡亚东以黑养商,通过贿赂、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他们的庇护和非法帮助下,逐步发展成为以顺六环停车服务有限公司、非法采砂场、顺义区后礼务村承租地为依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胡亚东、胡亚风分别将非法收益的一部分用于给组织成员“发工资”,购买枪支、弹药等,并为组织成员犯罪后疏通关系帮助逃避法律制裁,支持组织违法犯罪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