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接待国际猎人千余人次 狩猎收入达3639万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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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11:1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昨天的发布会还介绍了狩猎获益和资金分配情况。截至2005年底,我国共接待国际猎人1101人次,狩猎野生动物总数1347头(只),狩猎收入3639万美元。 狩猎收入比当地群众猎杀食用的利用方式,价值增长了数百倍,当地政府和群众因此更加珍惜野生动物资源,很多牧民自觉摒弃了任意猎杀的习俗,还主动为动物预留草场和
狩猎所得,国家所收的只是资源管理费,一级保护动物按照6%,二级保护动物按照4%。除此以外,狩猎的综合服务费,15%由中介代理机构留下,如果外方有代理机构,可能还有15%,就是综合服务费里30%可能由中介代理机构拿走了。 剩余部分留在省里做野生动物保护费和留给猎场所在地。以青海省都兰国际狩猎场为例,周边牧民每户增加年收入在2000-3000元之间。 另悉,目前来我国的狩猎人员,包括一般的狩猎爱好者,他们中有退休的职员,有高级官员,也有工程师,还有空军飞行员等。 当然,也有一部分是专职猎人,这部分人主要是为他们国家的各个博物馆工作的,各个博物馆到世界各地收集标本,来补充博物馆物种的种类和展览内容。总的来说,所有外国猎人都必须具备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在国外必须具备狩猎资格,具有狩猎技能,包括动物识别能力及使用猎枪等的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