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快评:请卫生局给“红包”下个明确定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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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14: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耕尘 近日,北京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说,医生收送“红包”是不正之风,要认真进行治理,但与商业贿赂是不同性质的问题。(《羊城晚报》8月10日) 新闻一出,网上哗然。有网友称,北京市卫生局的这一说法是公开为“红包”减刑
很明显,所谓“红包”,是专就公立医院公职医生的一种非正常收入而言的。所以,这里面有一些问题的确让人搞不清楚,比如他们的身份问题。说他们是国家工作人员,那显然是错误的。但是,我们又可以毫不怀疑他们与国家工作人员完全类似的身份。因为他们工作的医院是国家建的,他们的行业垄断权利受到国家的保护等等。我注意到网上一些毫不隐瞒自己公职医生身份的网友公开宣称,“红包”是医生的劳动所得,是他们应得的工作报酬。对此我很不以为然。因为如果这种说法成立的话,那么,我们当然也就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公务员在给公民办理事务时索取“红包”了,那不也应该是他们的劳动所得吗?其实,我们还可以不拿公职医生与公务员来作对比,我们只请他们与那些在私立医院工作的同行作一对比就行了。即,那些在私立医院工作的医生们会向患者收取“红包”吗? 所以,把“红包”仅仅定义为“不正之风”是不妥的。北京市卫生局也许可以说“红包”不是商业贿赂,不过,这些卫生局官员必须为它寻一个更合适的着落!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