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园业委会赢了物业费官司(详见第5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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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14:3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美丽园小区的物业费将由2.72元/平方米,降低到1.58元/平方米。昨天,美丽园小区业主赢了物业费官司。 市一中院经过再审,宣布维持该院原先作出的终审判决,北京鸿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再审理由被驳回。
根据再审判决,鸿铭物业应向业主收取的税费是5%,而非5.5%。 (详见第5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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