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部门提醒 当心钱房两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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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14:54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南昌8月11日专电自征收二手房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以来,南昌二手房市场交易量急剧萎缩。为了逃避两项税收,市场上开始出现房产买卖双方主动配合共同逃税的现象。 江西省地税部门介绍了三种逃税手段。一是房产假赠予。按照税法规定,赠予房产可以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二是签阴阳合同。有的交易双方拿着高房价的“真合同”去
地税部门有关专家提醒逃税者,办理假赠予,中介有可能压款不给;对于卖方而言,合同是赠予,不构成实际的买卖关系,买方完全有可能不按事先约定付款,而卖方将申告无门;对于买方来讲,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如果赠物有瑕疵,赠方不对受赠方负责。房子如果有了问题,卖方不会负责。对于签阴阳合同的,如果卖房人在收到了房款之后想中止交易,而只按假合同上远低于真实房款的数额退钱,买房人就可能“钱房两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