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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重案犯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15:07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袁江斌报道昨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公判,依法将罪犯萧锡武、王志明、黄建、唐清强、杨勇刚等人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罪犯萧锡武、王志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并为灭口而将被害人杀害。罪犯黄建暴力劫取他人财物,致人死亡。罪犯唐清强抢劫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同时,他还销售赃物、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构成销售赃物罪和非法持
有枪支、弹药罪。罪犯杨勇刚多次结伙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致人重伤、死亡,在结伙抢劫中积极参与抢劫,是主犯。另外,唐清强、杨勇刚均系犯罪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罪,是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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