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折上冒出2万元储户竟称属己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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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02:54 重庆晨报 | |||||||||
案情回放 一市民在北碚一储蓄所先后开了两个活期存折账户,其中旧存折在2004年11月后的存款余款再未突破3350元。去年1月,这名储户把旧存折上的3340元取出,存入新开的账户,并在“储蓄开户专用凭单”上签字认可。
去年7月,储户到储蓄所查询存款,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2万元内部缴款单打印到了储户后开的新存折首页上。这一下,储户就认为这笔钱是自己的了。法院判决 北碚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提供证据来证明。储户不能证明存折上存在“2万元存款”,也不能证明银行有故意或过失的情况,将其存款充当公款使用。 相反,银行能提供的证据,证明储户并没有“2万元存款”。律师点评 市律协民委会张世强律师:银行如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储户没有存入这笔钱,储户存折上的这笔钱就属于不当得利,必须返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