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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一检察长昨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03:00 北京晨报

  因杀妻、私藏弹药、受贿等罪

  新华社电(记者 陈钢)记者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平因犯故意杀人、私藏弹药、受贿罪,8月12日被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罪犯陈平从1996年开始与其妻汪玲关系不睦,感情恶化。2003年9月
28日晚,陈平骗汪玲服下安眠药。次日凌晨4时许,陈平用刀在汪玲胸、腹部连刺21刀,致其心、肺、脾破裂后失血性休克死亡。此外,陈平还私藏军用子弹104发。2002年7月底,在调查某单位涉嫌挪用资金案时,陈平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该单位贿赂40万元,致使案件调查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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