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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试行公审行政处罚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03:3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质监局获悉, 对部分行政处罚案件,合肥、淮南、巢湖、池州、亳州5市质监局将试行公开审理。到明年上半年,该项工作将在全省质监系统进行推广。

  据悉,实行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主要包括该市辖区内有较大影响、引起政府或者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给予行政相对人较重行政处罚、属于听证范围的案件等。案件公开审理会议将聘请本辖区人大工作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人员、法制专家以及新闻记者等参加。最后
处理意见要综合案审会成员和专家成员意见。(潘志远 本报记者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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