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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熟悉公司的条件试图与外人联手盗取液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03:3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利用熟悉所在公司内工作程序的条件,试图勾结外人盗窃公司液氨。日前,四方化工公司一“家贼”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6年4月7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金某(已判刑)驾驶一辆槽罐车到合肥四方化工公司购买液氨。在灌装之前,金某与四方公司员工许某秘密商量,在液氨过磅之后先不出厂,等灌装液氨的操作工人下班无人之机再趁机盗灌液氨,然后出售盗窃的液氨两人均分。

  随后,在金某灌装完正常购买的7.58吨液氨过磅后,许某及时开好出门证交给金某。金某拿到出门证后,按照两人事先商量好的计划,并没有将车子开出厂外,而是趁液氨灌装操作工下班之机,再次向罐车内灌装了6.34吨液氨(鉴定价格14582元)。此后,金某持此前许某开好的出门证离开厂区时,被公司保卫处人员检查发现并当场抓获。案发后,许某逃离合肥。7月18日,许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蜀诉 郑贞 王守明 肖献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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