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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权"模特公司失踪 承诺退还签约费尚未兑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03:4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因为对演艺事业充满向往,19岁的女孩小王与省城一家模特经纪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签约时交了600元签约费,对方承诺这600元钱在合同到期后退还。但是,前不久当小王的母亲帮她去取钱时,却发现这家公司已经不见了。

  600元钱圆演艺梦?

  在苦寻模特公司无果的情况下,小王的母亲朱女士昨天晚上来到本报。

  她告诉记者,女儿今年年初去外地当兵,临行前交待她一件事情,让她到“南京粤丰模特经纪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拿回600元钱。原来,小王在去年7月份和这家模特公司签订了合同,公司承诺只要交了600元签约费后就对她进行包装、培训,并给她接一些广告或演出活动,并称这600元钱合同到期后可以退还。

  模特公司“不翼而飞”

  今年7月份,朱女士拿着女儿交给她的一张合同和600元的收据去找这家公司。但是当她照着女儿留下的该公司名片上的地址“天徽大厦C座17楼F找去时,却发现这是一家汽车公司。大厦值班人员告诉她,这个模特公司早就搬走了。朱女士随后发现,该公司的名片上只有天徽大厦这一单位的固定电话。

  朱女士告诉记者,她先后三次跑去天徽大厦,都没有打听到该公司的去向。当大厦的一位值班人员告诉她,最近有好多人拿着一张收据来找这家公司时,才意识到女儿的600元钱可能要不回来了。

  昨天晚上,记者赶到天徽大厦,大厦的值班人员告诉记者,C座17楼F以前的确是一家叫“粤丰”的模特经纪公司,但是该公司已经搬走好几个月了,搬走时也没有给值班人员留下新的地址。记者随后试图联系该公司,但通过南京和合肥的114,都没有查询到南京粤丰模特经纪有限公司以及南京粤丰模特经纪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的号码。

  “签约费”不符合法律规定

  那么这600元的签约费是否合理呢?记者就此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告诉记者, 根据相关规定,用工者招聘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及其他费用。也就是说,该模特公司收取600元的签约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记者昨日另从有关渠道了解到,该公司去年因“越权”经营受罚。去年7月13日,合肥市庐阳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经营范围是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模特、艺员经纪等。但该公司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先后以招聘业务访问员和业务员开展宣传及签约工作,并与近百名女孩签订合约参加培训、包装、推广业务活动,是超经营范围。合肥市庐阳工商分局认定其超范围经营,处罚1万元。

  (索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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