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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开始有偿出让地下空间用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06:59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于志勇记者李涛) 地下空间用地,南京开始有偿出让。昨天,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下周湖南路地下商业街地块的挂牌拍卖,我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将由单一空间走向立体化。

  湖南路地下商业街地块,用地总面积为地下42290.1平方米,其中市政配套用地面积1596.9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为地下40693.2平方米,是全国范围内转让地下空间土地面
积最大的一次。地下商业街功能定位为商业及停车,地下主体建筑全长约1030米,地下深度控制在两层以内。

  “目前,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出让,在全国还没有统一的规定,在法律上更是个盲点。”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姚青林说,通过近两年来的政策研究,此次出让的湖南路地下商业街地块,主要是参照地上土地出让规则,进行公开挂牌出让。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丁和庚说,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将会越来越多。前不久,有关专家就估计,到2010年全市地下建设规模将增加一倍,达到100万平方米左右。还有人形象地说,如果在30米深度范围内,开发相当于城市总面积1/3的地下空间,就等于全部城市地面建筑的容量。正是看到了如此之大的开发潜力,我市才决定开始有偿出让地下空间用地,并从今年起陆续开展试点工作。

  不过,地下空间可不是想挖就挖的,而是受到许多条件限制,例如地质情况、已有地下设施、地下文物、地下矿藏、土地的所有权、对城市的影响等。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这个道理,今后我市开发的地下空间,将是文物古迹核心保护用地和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以外的区域,具体包括公园、绿地、道路、广场、水体及建筑物的地下空间。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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