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舌战十余顾客后猝死 律师:若顾客未动手无刑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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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07:0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新京报》报道11日,北京丰台发生一起奇怪的命案,一食杂店店主在与十余名顾客发生争吵后,猝死在自家商店门前。 围观者刘先生说,死去的食杂店店主姓丁,50多岁,是本地人。命案发生在中午12点左右,当时四五个骑摩托车的人前来购买东西,可能是因为价钱问题双方发生了争执,其间顾客又叫来了十余人,双方当时吵得很凶,但没什么太大的身体接触。顾客走时,老丁还
律师向阳指出,这是一起比较特殊的案件,假设如围观者所称,当时双方仅发生了争吵,并没有动手,而食杂店店主又死于心脏病突发,那么顾客则对丁本人的死亡不承担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