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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视点:节能产品为何叫好不叫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07:2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刘可  

  我国是全球第一大节能灯生产国,2005年节能灯产量达到17.6亿只,占世界总产量的90%左右,但70%以上出口,国内使用的比例并不高。

  有统计指出,如果把现有的普通白炽灯全部更换成节能灯,全国一年可节电600多亿
度,相当于中部地区一个省的全年用电量。

  但是节能产品为何陷入叫好不叫座的窘境呢?价格偏高使节能产品难以流行

  目前,宁波生产节能灯的企业共有120余家,每年节能灯出口总值有好几亿元,但内销却只有几百万元。宁波节能灯在国内的遭遇,说明了节能产品在我国推广的难度。

  使用节能灯具比使用普通的白炽灯具可节能70%到80%。全国政协委员李鸿曾经算过这样一笔账:如果用10W的节能灯取代亮度相近的60W的白炽灯,以全国推广使用12亿只、每只节能灯每天工作4个小时计算,每年就可节省一个三峡大坝所有发电机组全年的发电量。由此可见,新型节能灯推广和应用的意义不言而喻。

  使用节能灯好处显而易见,但我国为什么使用节能灯的数量偏低呢?一些居民曾算过一笔账,节能灯泡价格常常是普通灯泡价格的10倍左右,且不说节能灯质量的可靠性,仅用于购买节能灯多花的钱,已是远远超过省下的电费。算账对比,家里还是宁愿使用白炽灯。

  业内人士分析,节能展品要真正走向百姓日常生活,并不是很容易。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节能产品的价格普遍过高,普通百姓难以承受。眼下各地家电卖场推出的节能电器,如能省电的变频空调,能节能的自动挡洗衣机,价格都比普通电器贵不少。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副院长马德军指出,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节能产品优势体现缓慢,一旦购买时的一次性支出高于预期值,他们便会放弃节能电器转而购买传统家电。

  其他节能产品的遭遇与节能灯相比,也好不到哪里去。以节能空调为例,采用了新技术的变频空调,要比普通产品价格高出20%到30%。如果按它提供的节电数据按时下的电价折算,十年下来所节省的电钱,加上当前普通空调的价格,与现在买这件节能产品的价格相当,甚至还要比现在买这台空调的价格便宜。节能产品的价格偏高使得消费者很难迅速接受。

  国美电器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的节能产品和同品牌同款式的产品相比,价格一般要高出几百元至上千元不等。近几年,在国美,节能电器的销售额开始以较快幅度增长,但在整个销售额中的比例还不高,大约只占30%左右。在实际推广过程中,约60%的大众消费者仍是以价格、式样等因素为购买导向。

  消费指导专家指出,无论怎样的节能措施,一旦到了消费者那里,首先想到的是“节钱”。当“节能”不“节钱”时,群众也就难有节能积极性,这也是导致目前许多节能产品不能得到充分利用的关键因素。如果我们把各种节能优惠政策真正补贴到消费环节上,那些享受到“节能”又“节钱”好处的百姓,还能抱着不节能产品不放手吗?政策不配套使节能产品无法推广

  浙江一家企业开发出了一种平均节电率达50%左右的节能成套产品,全国一百五六十家大中型单位的中央空调系统使用这种新产品后,效果都不错。然而这家企业老总多次登门到一些政府机关联系业务时,却屡屡遭到婉拒。因为按照政府机关通行的财务制度,机关大楼开中央空调不管耗电多高、缴多少电费,都统统“实报实销”,但要是通过节能改造哪怕节省了再多的电费,也没有办法从中拿出钱支付改造费用。

  在节能行动中,像这样的新节能产品派不上用场的现象绝不是个案。业内人士将节能产品的这种尴尬境遇称之为“有钱买棺材死,无钱买药治”。

  北京的一家节能技术推广公司负责人指出,目前在各级机关单位中,财务管理往往是凭电费票据实报实销,在政府财务列支中如果没有相应的科目,就无法列支该费用。水电费花得再多也是可以实报实销的,而如果通过节能公司的技术服务节约了开支,水电费是下来了,但节能公司所需要的服务费却无法列支。所以许多节能公司屡屡被各级机关拒之门外。

  消费者的节能观念,直接影响开发商、销售商的态度。有关问卷调查显示,选购家电时,消费者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及其优先顺序为:功能、价格、节能、品牌、款式和售后服务,节能因素在选购家电时并未处于最优先的位置。消费者在购买同类家电时,对节能商品价格比普通商品高出100元~400元的可接受程度达到70%,但对国家能效一级、欧洲能效等级和空调的能效比等节能概念的了解程度均只有20%左右。有关资料显示,在以节能为导向的家电产业链的终端消费市场,国际组织与各国政府机构大都采取积极措施刺激消费,如德国、荷兰、比利时等国政府通过发放消费节能补贴等形式,大力倡导消费者购买节能家电。

  与此同时,一些非节能产品才打着节能的旗号,欺骗消费者。使节能产品信誉扫地,消费者对节能产品产生了怀疑。调查显示,消费者选购家电时判断家电是否节电的主要依据明显不足,从听从厂商宣传到自我查验,方法不一、分布极乱,甚至有10%的消费者干脆认为无从判断。在选购家电时,一半以上消费者的主要心理障碍是怕厂家炒作概念,其他障碍依次为:对商品是否真正节电心中无数、价格较高、不知道或不会计算能省多少电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能源效率中心主任郁聪说,节能降耗我们喊了很长时间,但相关政策出台得太慢,跟不上形势的需求。“十一五”规划纲要已公布很长时间了,但仍没有具体的、操作性强的鼓励节能的政策措施出台。

  郁聪说:“鼓励家庭使用节能电器,鼓励企业安装节电设备,使用节能设备能得到什么优惠,这在国外很清楚。一般来说,节能产品要比不节能产品价格高。在国外,消费者如购买节能冰箱,多付出的部分,政府会出钱补给消费者。”

  中国能源研究会秘书长鲍云樵曾指出,目前,计划经济时代激励和促进节能的手段已经弱化,以经济杠杆推动节能的机制尚未形成;国家虽已制定节约能源法,也出台了节能中长期规划,但由于这些法规缺乏操作性,强制力度不足,节能效果并不明显。节能推广期待政府助力

  如果说节能家电步履蹒跚是因为消费者缺少足够的热情和积极性,那么企业自然缺乏由市场销售带来的动力。普及家电节能,仅靠企业行为和市场调节并不充分,还需要政府来助“一臂之力”。

  早在2004年,北京就启动了“绿色照明工程”,推广25万只高效节能灯和部分照明节电器。在推广过程中,供货商以低于市场20%的价格供货,北京市政府给予30%的补贴。目前,北京市已更换照明光源112万只,据测算年节约用电3400万度,年节约电费2500万元。

  一些业内专家表示,政府建立激励机制是推广节能产品的有效途径。在税收、经营、技术和市场管理等方面给与企业合理的优惠和帮助,同时建立节能消费补贴的机制,以此提高消费者的节能消费热情,加快节能家电的普及步伐。

  “在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中,政府应当承担组织者的角色。”中国太阳能学会副理事长赵玉文指出,德国在世界太阳能产业中之所以遥遥领先,政府的政策支持是绝对的第一因素。德国的“百万屋顶计划”使许多家庭不仅利用太阳能解决了自家的能源使用,而且这些家庭还成为小型“私人电站”,源源不断地向电网公司输送电力,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美国《能源政策法》规定,从2004年到2006年间,每年拨款3.4亿美元给州政府,用于鼓励购买节能新产品。比如高效节能灯的节电率可达75%以上,凡用户购买安装节能灯,75%的费用先由政府负担。

  周昭茂建议,“政府应该建立专门的机构对节能产品市场进行规范,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周昭茂认为,对节能产品检测、认证不够规范是导致节能产品市场出现局部混乱的原因。“节能产品良莠不齐,质量不一,不仅给消费者的选购、使用带来极大不便,还对市场造成了恶性冲击。”

  就此质量监督局、认证中心、科研院所等相关机构应该组织人员对节能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测,统一标准,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同时要起草规定,共同规范节能产品市场。

  推广节能产品已经成为我国政府节能降耗的重要举措。根据建设部日前公布的《“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中国将在今后五年内大力推广城市“绿色照明”,以2005年底为基数,年城市照明节电目标5%,到2010年,城市照明中高效节能灯具的应用率将达85%以上。据了解,“绿色照明”,即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以及住宅中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这是“十一五”期间中国十大节能重点工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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