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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次评选特聘讲座教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09:00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贾林娜】为加强本市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遴选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带动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今年市教卫工委、市教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天津市特聘教授制度实施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对《天津市特聘教授制度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重新修订,除特聘教授外,今年起本市高校还将聘请“特聘讲座教授”,并扩大了特聘教授设岗学科范围,本市还将为特聘教授提供必要的科研配套经费等内容。

  享受高薪优待众人才

  《办法》规定,今后本市高校要在重点学科(含重点发展学科)和急需发展的新兴学科中,设置特聘教授岗位,每学科1—2个。特聘教授聘期一般为4年,聘期内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并享受由市教委提供的每人每年10万元的特聘教授津贴。特聘讲座教授聘期一般为4年,其津贴为每人每月人民币1.5万元,按实际工作月支付。对于特别优秀的特聘教授,所在学校还可另行给予津贴。

  聘任后,高等学校将为聘任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任期内配套必要的科研经费。其中,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学科的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20万元。

  公开招聘海内外人才

  《办法》规定,特聘教授、特聘讲座教授将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每年遴选一次。按照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同行专家评议、专家委员会评定、公示、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进行审定。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触犯刑律,或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市教委将停发并追回已发放的特聘教授津贴及配套的科研经费。聘任学校将解除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对因特殊原因担任领导职务或调离受聘岗位的特聘教授,市教委将停发其特聘教授津贴及配套的科研经费。

  研究前沿人才带人才

  根据《办法》规定,受聘于本市高校的特聘教授要讲授本学科专业的核心课程,开设本学科领域前沿的专业课程,并指导研究生;要主持或承担国家或本市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有责任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等。特聘讲座教授要在高校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硕士生;要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咨询建议等。

  目前,市实施特聘教授岗位制度领导小组审定批准了本市第四批特聘教授人选,包括:天津医科大学周清华教授(胸外科)、俞和博士(肿瘤学)、天津体育学院傅力博士(运动人体科学)、天津科技大学刘安军博士(食品科学)。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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