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1.9亿受贿20余万新疆一农行支行副行长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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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09:31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吕立峰) 中国农业银行新疆阿拉山口支行副行长孙珩琪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9亿元,受贿20.5万元。8月9日,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当庭宣判:孙珩琪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决定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32岁的孙珩琪,2002年3月担任农行阿拉山口支行副行长,其间他以农行阿拉山
2005年3月,孙珩琪伪造了密押和汇票申请公司印鉴,在汇票查询单上盖上农行阿拉山口支行的公章,私自开具10张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共计1亿元。除去贴现费用280万元外,贴现的9720万元大部分被孙珩琪用于归还以前挪用的公款,2000万元供金山公司融资之用。 据检察机关查证,孙珩琪先后采取虚假贷款、动用银行内部资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手段,多次挪用公款,截至案发时未归还公款共计1.9亿元。 另外,孙珩琪还先后4次收受企业负责人所送现金20.5万元。法院宣判后,孙珩琪当庭表示要上诉。 吕立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