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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不达标视为不合格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10:57 北京日报

  新华社济南8月9日电(记者吕福明)山东今后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对达不到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筑工程,视为不合格工程。

  山东省建设厅负责人表示,居住建筑节能65%和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是强制性标准,达不到标准的就是不合格工程。

  据介绍,山东省将实行节能建筑认定评审制度,凡达不到新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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