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百个文化广场开展反盗版主题宣传日活动(上接第一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10:57 北京日报 | |||||||||
(上接第一版)将按照中央宣传部等十部委《关于开展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的通知》中的量化标准依法从严从快予以处罚。对一次经营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不足100张的经营单位,没收违法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一次经营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100张以上或两次因经营盗版制品受到处罚的,将依法予以吊销许可证、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对参与盗版活动的音像出版单位和光盘复制企业,依法予以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的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