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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前我省中高职院校不再升格 中职学校教职工全员聘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11:00 黑龙江日报

  记者 王彦 高天赋

  本报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以前,原则上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将不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或并入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本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将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此外,我省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
得少于半年,企业要为顶岗实习学生支付合理报酬。

  据了解,省内各地市举办的中等专业学校,将由本级政府审批并管理,医药、政法类学校和省直行政部门举办的中等专业学校仍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协商有关部门审批。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或综合中学要配备1至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成人科学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我省提出,在民办职业学校建设用地、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学生待遇等方面对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对于骨干民办职业学校,在经费投入上给予扶持。

  我省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企业、行业单独或联合举办职业技术院校、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制定企业接收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实践实习制度,对接收职业院校师生实践实习的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并确定为省级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同时,省政府将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并逐步增加。从2006年起,城市教育费附加费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30%,未通过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验收的县(市)不低于20%,主要用于支持职业学校更新实训设备和改善办学条件。此外,各级政府要安排和落实资金,扶持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并通过助学金、奖学金、贷学金等多种形式,对贫困学生和选学农业及地矿等专业的学生减免学费和生活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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