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杀妻检察长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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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11:5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据新华社西安电 记者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平因犯故意杀人、私藏弹药、受贿罪,8月12日被执行死刑。 陈平,原系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法院审理查明,罪犯陈平从1996年开始,与其妻汪玲关系不睦,感情恶化。2003年9月28日晚,陈平趁汪玲洗澡之机,将安眠药溶化于水杯中,待汪玲洗完澡后骗汪玲服下。次日凌晨4时许,陈平见汪玲已熟睡, 便
陈平在其家中私藏军用子弹104发,2003年9月29日被公安人员勘查现场时发现并提取。2002年7月底,在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调查某单位工作人员涉嫌挪用资金案线索的过程中,陈平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该单位贿赂款40万元,致使案件调查不了了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