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重点整治噪声 连续作业不得超三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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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12:34 法制晚报 | |||||||||
市建委重点整治噪声 连续作业不得超三天 本报讯(记者 陈斯)全市施工现场开展施工噪声污染专项治理活动拉开序幕。 日前,市建委与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整治,市建委明确,每次批准的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落实的重点包括:施工企业必须制定防噪制度;必须遵守施工时间;必须采取降低高噪声措施;必须合理布局,固定噪声源远离居民一侧;必须做好与居民协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