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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车牌号只差一位 女主人差点替人背了"黑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13:5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车牌号的一字之差,差点让无辜的秦女士替别人交了违章罚款。不过,更让她觉得难以接受的,是由此带来的奔波之苦。

  秦女士告诉记者,近日,她查阅交警部门公开在媒体上的“交通违法曝光公告”时,发现自己的车牌号也在此“黑名单”之列,便于8月11日来到市交警支队四大队接受处罚。办理罚款手续前,秦女士要求查看电子监控设备所摄录的画面。这一看却发现了误差。秦女
士发现自己的车与画面中的车根本不是一辆——她的车是一辆灰色的宝来,车牌号为皖AD05××;而画面中违章闯红灯的,则是一辆黑色奥迪,车牌号是皖A005××。D和0,仅仅是细微的一字之差。

  秦女士当即出示驾驶证,向值班人员说明了情况,对方通过核对,也表示了认可。这样一来,罚款是不用交了,但事情并没有结束,值班人员要秦女士带上相关证件,再到位于大西门的合肥市交警支队秩序科说明情况,以取消违章记录。秦女士不满:明明是违章记录有误,交警部门相互间一个电话就能说清楚的误会,为啥还要我这无辜的车主跑来跑去,耗费时间,耽误正常工作呢?

  12日,记者果然在网上公布的合肥市“交通违法曝光公告2006第21期”上,查到了皖AD05××这一车牌号。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随后联系上交警四大队秩序科当日处理这一情况的工作人员。对方就此作了两点说明:1.秦女士被记录“违章”的地点不属于大队管辖范围;2.电子监控是由支队统一搞的,大队没有权力干涉。也就是说,彻底纠错还须车主本人到支队去。

  事情虽不大,差点替人背了“黑锅”的秦女士最终也表示能够接受,但她仍希望交警部门的工作步骤能够改进,更加“人性化”些则更好。(陈慧琴叶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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