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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本月“缉拿”噪音夜间连续施工不能超三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14:1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洪燕杰)全市施工现场开展施工噪声污染专项治理活动拉开序幕。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市建委与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整治,明确每次批准的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据介绍,随着建筑规模的扩大,北京夜间施工工地增多,噪音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市建委要求,区县建委要严格控制所批准夜间施工的时间和范围,每次批准的连续作业时间
不得超过三天;施工企业要将噪音大的机械远离居民、合理布局;对于高分贝机械,企业必须安装隔音设备;施工企业夜间施工尽量避免振捣、拆除模板等高噪声作业。J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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